根据财务规范和操作操作,收款收据盖章的具体联次需根据收据类型、用途及内部管理规定确定。下面内容是综合相关法规及实务操作的
一、收据联次与盖章要求
1. 三联收据的常见规范
客户联(付款方收执联):必须盖章,通常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,作为付款方付款的合法凭证,具有法律效力。
记账联(收款方记账凭证):部分单位要求加盖现金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,用于内部记账。
存根联(收款方留存备查):通常无需盖章,仅作为内部存档使用。
2. 独特类型收据
财政票据:根据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,收据联(支付方收执联)需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,其他联次按单位规定处理。
非经营性往来款收据:若涉及非经营性收款(如借款、押金),客户联需盖财务章或公章。
二、盖章位置规范
指定位置:若收据印有“盖章处”(通常在右下角),应加盖在指定位置。
无指定位置:未标注盖章处时,盖在右下角或落款单位名称处,避免遮盖金额、日期等关键信息。
多联盖章:部分单位要求客户联和记账联均需盖章,以保持凭证一致性。
三、印章类型选择
1. 财务专用章:最常用,证明款项已由财务部门确认。
2. 公章:对外具有法律效力,适用于无财务章的单位或重要交易。
3. 现金收讫章:仅用于记账联,标注款项性质。
4. 禁止使用:发票专用章仅限发票使用,不可用于收据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清晰合规:
印章需清晰可辨,不可模糊或残缺。
电子收据的电子签名需符合《电子签名法》规定。
2. 内部管理差异:
企业可根据风控要求调整盖章联次(如要求记账联同步盖章)。
3. 法律效力:
未盖章的客户联可能被视为无效凭证,尤其在纠纷诉讼中。
对外收据(如合同预付款)必须盖章,内部收据可简化。
盖章联次速查表
| 收据联次 | 是否需盖章 | 盖章类型 | 说明 |
| 客户联(付款方) | 必须 | 财务章/公章 | 付款方合法凭证,法律效力核心 |
| 记账联(收款方) | 部分要求 | 财务章/现金收讫章 | 内部记账凭证 |
| 存根联 | 无需 | — | 内部存档备查 |
依据法规
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(2021修订)明确收据联为付款方凭证。
《会计基础职业规范》要求对外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。
建议根据单位内部制度及收据用途灵活操作,确保合规性与法律效力。